全国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日前决定,面向全市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十五”期间市财政每年拨款100万元,支持市区高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
该市规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定点科技示范区的同等优惠政策,高新企业年销售额3%-5%的科研经费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具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可获得近3年企业增值资产20%-30%的奖励,其科研成果价值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35%。在高新成果转化、贷款担保和技术职称评聘上,国企、外资、民营一视同仁。新成立了牡丹江经济担保有限公司,负责国家星火、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